班主任岗位安全责任
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安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学校根据教育局要求,现对班主任制定以下职责:
一、教育学生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走人行道,十字路口看到绿灯亮时再行走,横穿马路时要注意安全,等没有车辆时再通过。
2、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报废车辆,更不准在路上拦车、扒车、追车。
3、上下楼梯一定要靠右走,不拥挤、不喧哗、轻声漫步,靠右走。
4、禁止在楼梯间、走廊里奔跑、跳跃;禁止在楼梯扶手上攀沿、滑行;上下楼梯要靠右行,不准在楼梯转向台停留,禁止向窗外伸头探望、站在窗台外沿上擦玻璃、攀爬到走廊。
5、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净食物、过期腐烂变质。把好“病从口入”关。
6、不准手持棍棒、砖渣、石块、刀具或尖状物等在校园里追逐打闹。
7、不准用手触摸电线、不准用湿手开关各种电气设备,防触电; 若有漏电、电线止爆火花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8、严禁学生到沟、河、池、湖、海洗澡,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9、不准带易燃、易爆、锋利器械等物品进校,校园内严禁追逐打闹。
10、上学或放学途中,提倡结伴行走,发生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或家长,时常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1、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每天按时上学,不早退,各班实行点名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2、班主任要经常进行家访,与家长共商安全管理大计,共同明确安全责任,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二、活动要求
1、课间活动及各班安全由当日值班班主任负责。学生活动必须在班主任的范围内进行。
2、课堂上渗透安全教育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放学后,教师必须组织学生按屯分段站好路队,中途严禁学生散排,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逗留。
四、一旦发生事故,各班主任应及时上报、疏散救护学生,减少人员伤亡并及时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校长: 负责人:
大郑镇中心小学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