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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8年09月03日 14:32:38 访问量:1180

庄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街道学校,局直各单位:

为充分吸取哈尔滨市北龙温泉休闲酒店“8.25”火灾、甘井子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机场前菜果百货分公司“7.30”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依据庄河市安委办《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庄安委办发〔2018119号)文件要求(见附件),并结合《庄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方案》和《关于印发庄河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项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庄安委办发〔2018110号)文件精神,请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在开学初期的安全教育重要节点期间,开展庄河市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内容

1.教室:要定期排查教室内的各种设备,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停用和维修。教室内不准乱放电器设备、乱拉私接电源线、乱设插座、乱充电,插座要安装保护装置。定期检查门窗是否损坏、房屋墙壁是否开裂以及悬挂设备设施是否牢固。教室内包括学生课桌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

2.楼房走廊:楼房每层应设有2个灭火器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应有4公斤或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2个,每层楼道是否有疏散示意图,走廊墙壁上悬挂物是否牢靠、是否存在外漏电线等安全隐患。

3.楼梯: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上下楼梯时靠右边走,人多时要谦让,不拥挤、不吵闹、不起哄。参加学校课间操、升旗仪式、上下课等其他集会仪式时,要组织好学生,特别是比较狭窄的楼道,要教育学生依次上下楼,防止发生拥挤或者踩踏事故。学校要查看--楼梯扶手是否结实牢靠、台阶是否防滑等,楼梯口应设置一个应急照明灯。

4.实验室: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进食等。学生上实验课,必须有专业老师陪同、看护,保证实验安全进行。检查实验室防火、防触电等工作是否落实,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实验室所有化学材料或危化品都要做好记录、建立好台帐,并做好化学品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双人、双锁等相关制度。

5.会议室:会议室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始终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时常检查会议室设备状况,检查会议室是否有灭火设施等。会议室不用期间,要切断电源,关闭和锁好门窗。

6.食堂: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食堂要设餐饮具专用洗、消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设施设备混用。食堂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舆洗、采光、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及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等卫生设施。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建立食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加工设备的制度,加强对食堂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燃气管道、灶具等安全检查,并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学生餐厅地面要防湿防滑,桌面干净整洁,就餐期间,学生应有序排队就餐,避免发生拥挤。

8.校内其他密集场所:全体师生要树立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学校应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和预案,定期进行演练。要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安全。

二、“四项机制”落实情况

1.是否全面推进学校全员安全责任制各学校要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结合《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是否明确。

2.是否全面建立学校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按照庄河市安委办《转发大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大连市安全承诺公告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庄安委办发〔2018114号)和庄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庄河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项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庄安委办发〔2018110号)文件要求,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校实际,全面掌握安全各项工作情况,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前提下,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3.是否全面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坚持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4.是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检查日检查周报告月调度制度

各学校要坚持日检查制度,按照职责分工,每日进行安全检查及整改,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经检查人员、值班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存档;坚持周报告制度,通过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庄河市教育局

                            2018.9.3


 

编辑:潘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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