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教导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6.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 安全工作任务。
校长: 责任人:
大郑镇中心小学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