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协发〔2015〕 号
关于举办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区市县科协、教育局、科技局、金州新区教育卫生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相关学校:
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举办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时间定于2015年12月下旬,现将参赛作品征集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主题与内容
1.宗旨:坚持以中央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大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2.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3.内容:本届大赛分为创新成果板块和科技创意板块,其中创新成果板块包括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项内容,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科技创意板块是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青少年围绕年度活动主题,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无学科限制。具体内容详见大赛规则。
4.竞赛规则详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网址www.xiaoxiaotong.org)
二、组织实施和竞赛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区级竞赛是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基层赛事, 请各区市县科协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并落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项目,向市级大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2.注重对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引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主发现、自主研究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3.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辽宁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大连市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必须参加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所有单项的选拔赛。
4.对参加终评的学生要进行现场展示、封闭问辩等活动。
(二)竞赛要求
1.各区市县科协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及科技辅导员、参赛选手认真阅读大赛章程,严格按照章程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2.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提交市级大赛组委会初评,通过初评审查的作品方可进入终评决赛,届时请各区市县科协按通知要求组队参加终评活动。
3.奖项设置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各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3)优秀组织单位奖
4.对获得本奖项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5.本次大赛将根据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31届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要求提供。材料提交时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不予参赛。
(二)各项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查新报告、项目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各一份。
2.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申报书原件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3.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包括实践活动报告、活动照片、活动日记等)。
4.各参赛学校在申报过程中,按照每个项目需要提供①申报书: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发明作品和科技论文)、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科技实践活动;②项目简介(200字左右);③作品照片;④作品的结构图或线路图;⑤作者本人照片等。将上述材料刻成光盘,由各区市县科协负责按项目分类汇总后,邮送到大连市科技馆青少部,本届大赛的展板由市科协统一制作。
5.本届大赛各类申报表、汇总表及查新报告,请登录科技辅导员群共享进行下载。(群号:59604780)
五、初评时间与地点
1.时间:
2.地点:大连市科技馆青少部
六、其它
(一)为提高科技辅导员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指导水平,为广大科技辅导员及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学习机会,请各区市县科协组织科技辅导员和青少年参加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观摩活动。
(二)第31届辽宁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分别于2016年4月、8月举行,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团前往观摩。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仁君 孙冰艳
联系电话:83640639;139****2277
邮寄地址:大连市科技馆青少部(西岗区长白街3号)
邮 编:116012
附件1: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附件2: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大连市科学技术协会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科技局 共青团大连市委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抄送:市科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委
附件1:
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本届大赛由学生创新成果、科技创意、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优秀科学幻想画;教师优秀科教创新成果、优秀科技辅导员和优秀组织奖七项评选内容组成。
一、学生创新成果
1.参赛人
凡是现就读于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含职业高中专、技工学校学生),有发明创造成果、科学研究论文以及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优秀研究项目者,均可参赛。
2.接受申报的项目
(1)发明创造: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技术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即成熟、可行并在实际应用中效果显著和前景广泛的技术成果,以及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技术成果。
(3)新品种:人工培育的动植物新品种。
(4)科学论文:高中生的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以及研究性学习优秀的课题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3.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参加过往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2)全市“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评选获奖的项目。
(3)参加过以往“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的获奖项目。
(4)参加过国际科学竞赛的获奖项目。
(5)不是在本届大赛举办日两年内完成的项目。
(6)食品、烟、酒、化妆品类项目。
(7)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8)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4.项目申报
市级竞赛项目由各区市县竞赛组委会推荐,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参赛项目可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类申报。申报个人项目的作者只能为一人,集体项目作者不得超过三人且每个人应承担同等的工作量。
(1)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作品必须有图表资料。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录像带,不超过5分钟。
(2)科学研究论文或研究项目必须附有论文全文、研究报告及参考书目、实验数据及其他必要的图表资料、证明材料等。
(3)若项目涉及下列内容,必须在上报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动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5.参赛原则
遵循“三自”和“三性”原则。“三自”原则是指自己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三性”原则是指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创造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
二、学生科技创意
科技创意大赛将围绕日常生活、社会热点、前沿科技,结合国际科学教育最新发展趋势和方向,以“创新在我们身边”为活动主题,不做具体学科限制。
1.参赛对象
科技创意大赛的目标人群为: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中国青少年(包括港、澳、台)均可参加,包括中小学生、大学生(包括研究生)以及社会各界其他青少年。
接受个人和团体(2人)申报。
原则上,各区市县科协负责组织本地在校中小学生申报。
2.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参赛的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围绕年度活动主题,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不限学科。
(二)作品要求
创意提交的形式为1000字以内的文字叙述,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提交的科技创意要求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科学性:建立在已有的科学知识、科学原理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
2.创新性:创意新颖、思路独特、技术先进;
3.预期应用性:在未来有可能进入深度研究或转化为实际应用。
(三)“科技创新成果”板块与“科技创意”板块的区别
1.研究阶段的区别:科技创意是为解决科学问题或现实生活问题而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或想法,是科学研究的起点和基础。科技创新成果是在特定科学假设基础上,通过科研实验或推理,得出一个科学结论或完成一个创新作品的制作,重在科学研究的实现过程和结论。
2. 作品呈现方式的区别:科技创意主要通过文字的形式对创意想法的内容、原理和应用等内容进行阐述,不要求制作成实物,可用设计图、绘画、模型等方式进行辅助说明。科技创新成果需提交对科学假设进行试验验证或推理研究而得出的研究报告,涉及成果应用性展示的须制作成实物或计算机程序。
3. 评价维度的区别:
科技创意重在考察其创新性,想法是否新颖独特,对未来科学技术或人类生活有应用价值。科技创新成果重在考察项目研究过程和作者在创新性方面的贡献。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凡参与了“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均可采用集体的名义,凭借科技实践成果,申请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明确的选题目的。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四、优秀科学幻想画
1.参展人
凡是现就读于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经大赛组委会选中,其作品可参加全市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2.参展作品
参展作品围绕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可用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种类、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规格40cm×50cm),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参展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本人独立完成,不接受集体作品参展。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出现政策性错误的;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五、优秀科教创新成果
1.竞赛项目分类
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和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
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展教具)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2.项目申报要求
(1)竞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按申报者参与人数分个人和集体项目。
(2)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和其它学科任职教师。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本届大赛举办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项目实物照片。
六、优秀科技辅导员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科技辅导员2014-2015年度各项科技教育活动表现和本届大赛各项目竞赛成绩评选产生优秀科技辅导员。同时,市级竞赛组委会将从大连市优秀科技辅导员中,推荐产生“辽宁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若干名、评选产生“大连市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10名,以鼓励广大科技辅导员在本岗位创造一流科教工作业绩。
七、优秀组织单位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区市县举办本地区竞赛的组织实施情况、参赛范围与人数、申报市级大赛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获奖情况等综合因素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
附件2
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申报名额分配表
|
单 位 |
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发明作品、科技 论文) |
青少年科技 创新 |
科技 实践 活动 |
辅导员创新 项目 |
优秀 科技 辅导员 |
|
中山区 |
15 |
5 |
5 |
10 |
1 |
|
西岗区 |
15 |
5 |
5 |
10 |
1 |
|
沙河口区 |
15 |
5 |
5 |
10 |
1 |
|
甘井子区 |
20 |
10 |
5 |
10 |
1 |
|
旅顺口区 |
15 |
5 |
5 |
5 |
1 |
|
金州新区 |
20 |
10 |
5 |
10 |
1 |
|
普兰店市 |
10 |
5 |
5 |
5 |
1 |
|
瓦房店市 |
10 |
5 |
5 |
5 |
1 |
|
庄河市 |
10 |
5 |
5 |
5 |
1 |
|
长海县 |
5 |
2 |
5 |
5 |
1 |
|
各先导区 |
10 |
2 |
5 |
10 |
2 |
|
高中 |
30 |
5 |
|
|
2 |
|
合计 |
175 |
64 |
25 |
85 |
14 |
说明:高中参赛名额不在区市县名额分配之内,全市统一调配。
大科协发〔2015〕 号 关于举办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区市县科协、教育局、科技局、金州新区教育卫生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相关学校: 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举办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时间定于2015年12月下旬,现将参赛作品征集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主题与内容 1.宗旨:坚持以中央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大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2.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3.内容:本届大赛分为创新成果板块和科技创意板块,其中创新成果板块包括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项内容,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科技创意板块是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青少年围绕年度活动主题,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无学科限制。具体内容详见大赛规则。 4.竞赛规则详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网址www.xiaoxiaotong.org) 二、组织实施和竞赛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区级竞赛是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基层赛事, 请各区市县科协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并落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项目,向市级大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2.注重对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引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主发现、自主研究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3.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辽宁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大连市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必须参加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所有单项的选拔赛。 4.对参加终评的学生要进行现场展示、封闭问辩等活动。 (二)竞赛要求 1.各区市县科协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及科技辅导员、参赛选手认真阅读大赛章程,严格按照章程组织开展竞赛活动。 2.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提交市级大赛组委会初评,通过初评审查的作品方可进入终评决赛,届时请各区市县科协按通知要求组队参加终评活动。 3.奖项设置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各设一、二、三等奖。 (2)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3)优秀组织单位奖 4.对获得本奖项的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5.本次大赛将根据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第31届辽宁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要求提供。材料提交时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不予参赛。 (二)各项申报材料的整理要求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查新报告、项目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各一份。 2.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申报书原件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 3.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包括实践活动报告、活动照片、活动日记等)。 4.各参赛学校在申报过程中,按照每个项目需要提供①申报书: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发明作品和科技论文)、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科技实践活动;②项目简介(200字左右);③作品照片;④作品的结构图或线路图;⑤作者本人照片等。将上述材料刻成光盘,由各区市县科协负责按项目分类汇总后,邮送到大连市科技馆青少部,本届大赛的展板由市科协统一制作。 5.本届大赛各类申报表、汇总表及查新报告,请登录科技辅导员群共享进行下载。(群号:59604780) 五、初评时间与地点 1.时间: 2.地点:大连市科技馆青少部 六、其它 (一)为提高科技辅导员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指导水平,为广大科技辅导员及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借鉴和学习机会,请各区市县科协组织科技辅导员和青少年参加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观摩活动。 (二)第31届辽宁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分别于2016年4月、8月举行,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团前往观摩。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仁君 孙冰艳 联系电话:83640639;139****2277 邮寄地址:大连市科技馆青少部(西岗区长白街3号) 邮 编:116012 附件1: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 附件2: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大连市科学技术协会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科技局 共青团大连市委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抄送:市科协第七届委员会常委 附件1: 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 本届大赛由学生创新成果、科技创意、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优秀科学幻想画;教师优秀科教创新成果、优秀科技辅导员和优秀组织奖七项评选内容组成。 一、学生创新成果 1.参赛人 凡是现就读于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含职业高中专、技工学校学生),有发明创造成果、科学研究论文以及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优秀研究项目者,均可参赛。 2.接受申报的项目 (1)发明创造: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技术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即成熟、可行并在实际应用中效果显著和前景广泛的技术成果,以及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技术成果。 (3)新品种:人工培育的动植物新品种。 (4)科学论文:高中生的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以及研究性学习优秀的课题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等。 3.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参加过往届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2)全市“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评选获奖的项目。 (3)参加过以往“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的获奖项目。 (4)参加过国际科学竞赛的获奖项目。 (5)不是在本届大赛举办日两年内完成的项目。 (6)食品、烟、酒、化妆品类项目。 (7)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8)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4.项目申报 市级竞赛项目由各区市县竞赛组委会推荐,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参赛项目可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类申报。申报个人项目的作者只能为一人,集体项目作者不得超过三人且每个人应承担同等的工作量。 (1)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作品必须有图表资料。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录像带,不超过5分钟。 (2)科学研究论文或研究项目必须附有论文全文、研究报告及参考书目、实验数据及其他必要的图表资料、证明材料等。 (3)若项目涉及下列内容,必须在上报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动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5.参赛原则 遵循“三自”和“三性”原则。“三自”原则是指自己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三性”原则是指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创造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 二、学生科技创意 科技创意大赛将围绕日常生活、社会热点、前沿科技,结合国际科学教育最新发展趋势和方向,以“创新在我们身边”为活动主题,不做具体学科限制。 1.参赛对象 科技创意大赛的目标人群为:年龄在35岁以下的中国青少年(包括港、澳、台)均可参加,包括中小学生、大学生(包括研究生)以及社会各界其他青少年。 接受个人和团体(2人)申报。 原则上,各区市县科协负责组织本地在校中小学生申报。 2.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参赛的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围绕年度活动主题,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不限学科。 (二)作品要求 创意提交的形式为1000字以内的文字叙述,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提交的科技创意要求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科学性:建立在已有的科学知识、科学原理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 2.创新性:创意新颖、思路独特、技术先进; 3.预期应用性:在未来有可能进入深度研究或转化为实际应用。 (三)“科技创新成果”板块与“科技创意”板块的区别 1.研究阶段的区别:科技创意是为解决科学问题或现实生活问题而提出的一种解决方案或想法,是科学研究的起点和基础。科技创新成果是在特定科学假设基础上,通过科研实验或推理,得出一个科学结论或完成一个创新作品的制作,重在科学研究的实现过程和结论。 2. 作品呈现方式的区别:科技创意主要通过文字的形式对创意想法的内容、原理和应用等内容进行阐述,不要求制作成实物,可用设计图、绘画、模型等方式进行辅助说明。科技创新成果需提交对科学假设进行试验验证或推理研究而得出的研究报告,涉及成果应用性展示的须制作成实物或计算机程序。 3. 评价维度的区别: 科技创意重在考察其创新性,想法是否新颖独特,对未来科学技术或人类生活有应用价值。科技创新成果重在考察项目研究过程和作者在创新性方面的贡献。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 1.申报者 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凡参与了“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均可采用集体的名义,凭借科技实践成果,申请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 2.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明确的选题目的。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培养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或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四、优秀科学幻想画 1.参展人 凡是现就读于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独立完成的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者。经大赛组委会选中,其作品可参加全市科学幻想绘画展览。 2.参展作品 参展作品围绕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可用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种类、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规格40cm×50cm),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参展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本人独立完成,不接受集体作品参展。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出现政策性错误的;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五、优秀科教创新成果 1.竞赛项目分类 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发明和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 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展教具)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2.项目申报要求 (1)竞赛分为小学、初中、高中项目,按申报者参与人数分个人和集体项目。 (2)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和其它学科任职教师。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本届大赛举办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3.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项目实物照片。 六、优秀科技辅导员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科技辅导员2014-2015年度各项科技教育活动表现和本届大赛各项目竞赛成绩评选产生优秀科技辅导员。同时,市级竞赛组委会将从大连市优秀科技辅导员中,推荐产生“辽宁省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若干名、评选产生“大连市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10名,以鼓励广大科技辅导员在本岗位创造一流科教工作业绩。 七、优秀组织单位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区市县举办本地区竞赛的组织实施情况、参赛范围与人数、申报市级大赛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获奖情况等综合因素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 附件2 第31届大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申报名额分配表 单 位 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发明作品、科技 论文) 青少年科技 创新 科技 实践 活动 辅导员创新 项目 优秀 科技 辅导员 中山区 15 5 5 10 1 西岗区 15 5 5 10 1 沙河口区 15 5 5 10 1 甘井子区 20 10 5 10 1 旅顺口区 15 5 5 5 1 金州新区 20 10 5 10 1 普兰店市 10 5 5 5 1 瓦房店市 10 5 5 5 1 庄河市 10 5 5 5 1 长海县 5 2 5 5 1 各先导区 10 2 5 10 2 高中 30 5 2 合计 175 64 25 85 14 说明:高中参赛名额不在区市县名额分配之内,全市统一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