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河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庄纪办发〔2016〕33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经济区所属各党组织,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落实《通知》精神,遵守廉洁纪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各级党组织落实好《通知》精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
2、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两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畅通监督渠道,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中办国办《通知》所列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3、严格责任追究。对“两节”期间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要求,严肃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中共庄河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