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育杯征文通知
各校:
现将庄河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第六届“华育杯”中小学生好作文网络征集展评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17〕21号)转发给大家,请各校积极参与“好作文”网络征集展评活动,选出优秀征文参加比赛,从而培养学生热爱阅读,喜欢写作的良好习惯,并据此组织教师做好学生作品指导、评改工作,切实把好质量关,及时按要求上传征文稿件。教导处将定期网上公布各学校投稿数量。
具体要求:
一、参赛对象
中心校、各村小3—6年级学生
二、作品要求
1.作文主题:本次征文主题要求展现新时代少年风貌,立意积极,抒发真情实感。提倡以小见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提倡从不同角度反映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提倡讲述发生在身边的知礼向善、传递正能量的故事;提倡描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凸显家乡之美的作文。
2.文章体裁:参与征文作品不限体裁。文章要求感情真实,内容具体,语句通顺。提倡写短文,建议小学生作文字数 500—1000 字。
3.作品格式:征文一律采用网上投稿,纸质稿件谢绝参加。作品必须录制成 Word 文件,按照模板内容填写。各项内容标注不全的稿件不予参评。征文作品标准格式(稿件模板),可登录世纪华育教育网查看。
4.其他事项:参与征文作品每人限投一篇,多投无效。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抄袭作品将被取消参与资格,并将影响教师指导奖和学校集体奖评选。
三、投稿办法
1.投稿网址:世纪华育教育网(****)
2.具体流程:登录世纪华育教育网——华育活动——教育活动——作文竞赛。选择对应年级组,下载模板,按要求填写。投稿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世纪华育教育网查询。
3.本次征文活动由学生自己独立投稿,并且一稿一投(一次发送一个文档一篇稿件)。独立投稿有困难的,可由老师或家长予以帮助。班级或学校统一发送的邮件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4.征稿时间: 2017 年 4 月 28 日~9 月 15 日,要求各班级5月、6月、9月,每月投稿10—15篇,到9月15日前,投稿人数达班级总人数。提前或截止时间后投稿,网络平台不予接收。
5、及时反馈:每月将已上传的模板稿件以学校为单位,及时反馈给教导处,最为最终考核依据。
四、评选方式
由省内著名作家、教育专家、优秀语文教师、资深编辑等权威人士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公认”的原则,对征文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所有稿件经初评、复评和终评三次评审才能最终确定奖项。获特等奖的作品,要经过评委会集体审议。在征文期间,稿件随到随评(初评)。评委会将于2017 年 12 月 10 日前在世纪华育教育网和辽宁教育网上公布评选结果,同时在《小学生优秀作文》等刊物上公布特等奖和集体奖获奖名单。
五、奖项设置
1.征文作品按初一、初二、初三,小学低年组
(1~2 年级)、中年组(3~4 年级)、高年组(5~6 年级)分别评选,每组按来稿数量和稿件质量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纪念奖若干名(原则上,获奖作品总数不低于征文作品总数的 8%)。其中,特等奖的作者发给荣誉证书,奖给精品图书;一等奖的
作者发给荣誉证书,奖给图书;二等奖和纪念奖的作者发给荣誉证书。
2.特等奖、
一等奖和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得指导奖,获奖教师发给荣誉证书。
3. 组织 300 人以上参赛,并有 20 人以上获奖的学校将获得集体奖。为获奖学校颁发奖牌。
4.获特等奖、一等奖的作品,将择优在世纪华育教育网《小学生优秀作文》等杂志上发表。所有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作品,将于征文活动结束后结集出版。
5.评审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将邀请各地学生和学校获奖代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和新闻媒体召开颁奖大会。
六、相关说明
1.征文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
2.本次征文活动启事及相关事宜将同时在世纪华育教育网、《初中生写作》《小学生优秀作文》等刊物、微信公众号“辽宁新华育”上发布。有关本次征文的其他信息,请登陆世纪华育教育网、微信公众号“辽宁新华育”查询。咨询电话:(024)86906918、(024)86891011(投稿技术问题咨询) (024);23284085(初中组写作问题咨询) (024);23284264(小学组写作问题咨询)。
3.主办单位和征文组委会对征文作品享有编辑出版、网上展示等所有权(署名权归作者本人)。
详见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第六届“华育杯”中小学生好作文》